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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13年,后几年没签合同,最近离职:1是你是在企业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是不是不用签合同了。2我离职时,给企业交了违约金5000元,这钱该不该交。3我在离职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现在说3年内不能在同一城市工作,不知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Agood

    发布于2012-0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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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gaobai813 丨Lv 0
    这是问房产方面的问题,你的情况可以直接去问劳动局或者是法律援助律师
    +1 2012-02-07 举报
  • wahaha36 丨Lv 0
    你居然交了5000元给公司,你是老板啊,他对你有要求,可以的,同时也要尽义务的,要给你生活费的,要求义务要对等的。
    +1 2012-02-07 举报
  • 魅力俏佳人 丨Lv 4
    我看你要好好咨询一下律师,我感觉你好像受骗了
    +1 2012-02-07 举报
  • foglianxiao 丨Lv 4
    没有听说在统一工作单位工作10年就可以不签合同,和说3年内不能再同一城市工作,具体你在看看劳动法,咨询下,给企业交了5000元的违约金我看没有必要,没有补偿是不应该的。
    +1 2012-02-06 举报
  • zhuangxiu40 丨Lv 4
    1、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不应该交给他。3、有补偿的,没有这个规定的,必须3年以后在同一个城市上班。
    +1 2012-02-06 举报
  • 海外天空 丨Lv 0
    1,没签劳动合同且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1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 2012-02-06 举报
  • youqi2 丨Lv 4
    有的公司职业有保密规定的,是可以这样要求员工的,但一般都是有补偿的。
    +1 2012-0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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