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屋买卖纠纷,要求退房

    本人于2009年9月5日购买广宁百盈花园预售房首付三成,其余款项办理银行按揭,于2009年11月11日开始向银行每月还款。按合同要求,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3月30日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本人按照入伙通知书要求,于2010年3月24日办理收楼手续,但发现房子存在不少质量问题及与合同不符之处,特别是主卧、书房和厨房渗水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自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8月19日,本人及家人曾十几次到该商品房查看整改情况,开发商对渗水问题也多次维修,可到2010年8月19日止,还是出现渗水情况。期间本人与物业反映协商未果,后多次找到售楼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协商处理,两位经理承若在2010年6月15日前一定维修好,但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后又找到总经理处理此事,该总经理回复一定尽快协调整改好,也未能解决渗水问题。由于此事浪费了本人太多时间,同时也给本人及家人带来了不少困扰。本人经过慎重考虑,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一点,现向贵公司申请解除合同(也可协商换同等条件的商品房)。请问我该注意些什么?可以提出什么要求谢谢! 北京市

    购房 物业 房屋预售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朵儿0805

    发布于2012-03-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jqxa1999 丨Lv 3
    你好!你可以跟发展商协商!把房子出现问题的地方拍个照片留底!
    +1 2012-03-06 举报
  • 相思寇 丨Lv 4
    保留一下房子出现问题的时间,并拍照保存,到时候要去法院的时候可以做为证据
    +1 2012-03-06 举报
  • TonyMilt 丨Lv 0
    还有就是保存好当时签订的一些条款的证据,还有就是协商结果的时间有没有证人可以作证
    +1 2012-03-06 举报
  • JOKERWS80 丨Lv 2
    您好,其实您的条理都很清晰,您提出的要求就是要解除合同或者更换房屋了啊,要注意的就是跟发展商沟通吧。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证据和道理,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
    +1 2012-03-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