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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户口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确山县双河乡的,女儿05年在李新店乡卫生院出生,小孩母亲当时产后大出血去世了,医疗纠纷,通过协商解决的,之后我们一家都深圳了,来当时没有要出生医学证明,也没有给小孩子上户口,现读书要有户口,李新店乡卫生院现只开证明,不给办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了户口,请问有没有解决的办法?谢谢! 北京市

    户口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豹子头林冲2010

    发布于2012-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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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愛一個人好難嗎 丨Lv 3
    你尝试到你老家的民政局,民政局开出的证明一般都会承认的。
    +13 2012-02-22 举报
  • 尘寂地带 丨Lv 0
    那你就到当地村委给你开证明,到民政局开证明就可以了吧!
    +12 2012-02-22 举报
  • 伊乡热线 丨Lv 4
    还是去当时的医院先查档案,如不配合。再去找民政局证明。
    +1 2012-02-22 举报
  • 飞流光 丨Lv 3
    建议你先去暂住地的司法事务所咨询一下,把事实如实的反映给工作人员,他们会帮助你解决的。要与那个接生人保持一定的联系,因为她是主要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1 2012-02-22 举报
  • sunbingche 丨Lv 4
    去当地村委和医院开证明
    +10 2012-02-22 举报
  • 网络小仔 丨Lv 0
    你还是找李新店卫生院协商开个出生医学证明、民政局一般不管这事的
    +1 2012-02-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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