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买卖交易急问?要注意什么?有人了解吗?$https://m.fang.com/ask/ask_3976024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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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交易急问?要注意什么?有人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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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667773077
发布于2019-09-2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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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186041098
丨Lv 2
答:农村房屋买卖主要是指以农村房屋为标的物进行的交易活动。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除了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房屋买卖的双方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标准,比如必须是*******公民等。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房屋买卖的问题常出现在合同上,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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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805009237
丨Lv 2
一、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吗请看下面为您罗列的几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标的3、价款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争议的方式7、合同生效条款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0、附件二、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主要注意的内容如下:(一)防止房屋信息不明您购买二手房前,要注意:1、了解房屋信息:消费者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房屋信息.包括了解房屋产权,卖房人是否为独立拥有房屋产权人,如与其他人共有,必须与全部共有人订签房屋买卖合同.2、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如房屋已出租,则租赁合同对购买人继续具有约束力.3、了解房屋是否为交易受限的福利房.因为国家对于福利政策房的转让年限、买房人资格等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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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aehjjr
丨Lv 3
答:农村房屋买卖主要是指以农村房屋为标的物进行的交易活动。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除了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房屋买卖的双方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标准,比如必须是*******公民等。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房屋买卖的问题常出现在合同上,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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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310629602
丨Lv 1
答:(1)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3)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综上,我们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应该由什么法院来管辖。在实践中,需要房屋买卖双方都要注意相关细节,避免相关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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