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租房屋优先购买权问题,急急急!
是承租方,05年3月与房东签定了租房协议,租期至2010年3月止,租金为2500元/年,结果随着生意越做越好,门市房价格就跟着上涨了,到三年时候,房东来要求们涨房租,由于们有合同,他房租就没涨上去,他一气之下就把房屋卖了,卖了房屋后,新房主来家要房租,说房屋他买了,得给他们房租了,没给(因为是与原房主签定租赁协议),结果新房主告立即迁出,也告他们买卖无效,终审判决们胜诉,们在同等条件下,们有优先购买权,(接下来们理应怎么做?)今天原房主来家,告诉房屋他不卖了,要付他们房租,没给,因为不奢侈现在产权是谁?(据闻说房照,在房产部门,因为有纠纷问题,没有下发,连他们新房照,房产也收回了?)改怎么做???好心人帮帮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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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fagrgert
发布于2012-02-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