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继承的公证?
我父亲和我母亲有两处房屋,一处是父亲婚前的,另一处是父亲婚后购置的,父亲身后有我和妹妹。父亲1999年病故,一直没有办理遗产。其中一处房闲置多年,我与2005年搬入居住,将原先即将倒塌的危房翻新,并在院中增建多处,家人均已知情无反对。现在我想把房屋改为自己的名下,我需要做哪些工作。请问::继承公证各继承人必须要亲自到吗,我妹妹远在千里之外,妈妈行动有所不便,能不能改用其他的方式取得公证,还有,现在要交遗产税吗?大约多少,房产局手续费用要多少,给个大概数字就行,目前这房子大概能值8万左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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