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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问题:

    我与房东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租赁期五年,租金一年一交。 现状:在我已交付一年租金给房东后,房**然反悔,要求将五年租赁期改为三年,否则不交房。 问题: 1、虽然合同未明确房东收到租金后必须立即交房,但其收到我租金已长达四个月,并且以修改租赁期为条件,拒不交房,其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2、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未明确付款后房东交房期限情况下,默认交房期限是多长? 3、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未明确违约赔偿标准,但其如果违约,将如何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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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石老人租房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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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爱吃狗不理 丨Lv 4
    理论上讲业主是没有违约的在没有明确交房时间同时你交租金的同时就是交房的同时没有明确赔偿标准的是不会有赔偿的
    +10 2012-02-27 举报
  • dillyshary 丨Lv 1
    按照法律规定: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经营用房在2个月内未交付的,住宅用房在15日内未交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租金差价损失及相关费用。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0 2012-02-27 举报
  • wzq1900 丨Lv 3
    1、如果房东已经收了你一年的租金,而一直没有交房,责任在房东。2、在合同执行期,房东提出变更,双方可以协调,如果达不成一致,可起诉。3、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则无法要求对方赔偿。
    +1 2012-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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