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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我需赔偿对方损失吗?什么时候向对方提出是比较合理的呢?

    您好!我在04年5月15日与单位同事合租了一处房屋,当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并约定交租方式为按季度缴,且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即:我于7月份的时候已经将8月--11月的房租交给了出租人。租房时因为比较着急,所以租赁合同中并未注明如要提前解租的相关内容。因为租的房子离现在的工作单位比较远,交通不便,所以想提前解租。请问我的行为是否是反了当初的租房合同呢?我要怎么样才能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提前解除我需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是要赔偿损失吗?我们租的房屋租金为400元/月,如对方要我赔偿损失,什么样的赔偿额度是比较合理合法的呢?我应该与什么时候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较合理的呢?请您释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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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ietgrg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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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骚妹网站 丨Lv 1
    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一般承担一个月费用!
    +1 2012-0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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