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租房期(1年)未满,我由于特殊原因希望提前收回自用,但租客不搬,合同中无违约条款,采用何种方式收回

    1.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无明确违约款项.而且到2011.6.22租户只付给我3个月的租金。2.孩子生病,需要长期在家休养,我们已从外地返回居住地。3.租客要求支付搬家费、差价费用等,是否应该向其支付?支付额度是什么标准?谢谢,谢谢,各位 北京市

    租房 房租 搬家 举报

    提问者:boising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你可以和租客协商,实在不行就报警吧,毕竟按合同来说的话没有写清楚违约,但是你提前不租也多少有点责任的
    +1 2012-01-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