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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否可以作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

    律师您好。80年代初期,我一家三口与父母和两个妹妹共同居住在祖上传给我父母的私房小院里,我们都有单独住房。因拆迁,我们被开发公司与我的父母同分在一套三居室住房里。当时拆迁协议是由我父亲共同签章与开发公司订立的。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居住很拥挤,我就又向单位申请了住房,搬出居住。90年代购买这所住房时,房屋管理部门讲房产证只能登记一个房产人的姓名。所以就登记了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年岁很大,我们兄弟姐妹四人面临继承遗产的问题。我当时分有的住房是否属于父亲留给子女的遗产?我是否可以作为房屋的共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我拆迁时分得房屋的所有权? 北京市

    私房 房屋 房产继承 三居室 举报

    提问者:666wksn

    发布于2012-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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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极具挑战 丨Lv 0
    遗嘱公证 法院开庭 交易中心
    +1 2012-03-24 举报
  • 宣城太守 丨Lv 2
    需要办理继承公正再过户手续
    +1 2012-03-24 举报
  • 烟火海 丨Lv 4
    你有这个权利的
    +1 2012-03-24 举报
  • 通音同饮 丨Lv 0
    你把户口要加进去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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