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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转租纠纷 第二访客拒交第一房客转让费

    2009年10月2日,张某(第一房客)与房东签订了出租合同,时间是2009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日(签合同时张某交了3万多元转让费)2010年张某由于生意不好,于是转租门面,并于王某(第二访客)协商好转租协议,并承诺给张某转让费4万元,并先给了5000作为押金,然后张某通知房东与王某签订了租赁合同,时间是2011年11月10日——2013年11月10日。然而到11月10日,王某并没有给张某转让费4万元,并自称手上持有与房东签订的合同,要求租门面,但张某手上也持有与房东签订的合同,而且时间在王某前面1年。现求助各位我该怎么证明房东与他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让王某赔偿。 北京市

    转租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妈妈叫小新

    发布于2012-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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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忍者神龟2012 丨Lv 4
    找到当时您签的那份合同,看看时间好久 ?有另转让这条没有。
    +1 2012-02-22 举报
  • dantx306 丨Lv 4
    合同时间要分先后,只要合同在手,那就是证据!
    +1 2012-02-22 举报
  • 忍者神龟2012 丨Lv 4
    合同上签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只要你合同在手就不怕,关键是合同上写明可以转租不!
    +1 2012-02-22 举报
  • kbdwnz 丨Lv 1
    合同在手
    +1 2012-02-22 举报
  • 就zheyangba 丨Lv 3
    只要你有合同,他的那个合同时无效的,别说你还没有到期,就是到期了,你还有优先租房和优先购买权。完全可以让王某走
    +1 2012-02-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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