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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里有一套对方抵债给的房子,有法院判决书,如何办理个人房产证?

    10年前的判决书,把房子判给我公公,但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如果想要办理个人房产证的话,应该去那些部门?要准备什么材料吗?请说的详细一些,可以加分,多谢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烤翅儿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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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王劭 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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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4-12-10 举报
  • 624xn 丨Lv 3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判决书既然已经把房子判给你公公,房子就是你公公的。如果要办理房产证,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判决书、土地证等等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从物权法的规定看,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判决归你公公所有,房子就是你公公的。你公公去世了以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即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如果按法定继承,房子归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归第二顺序继承人)共有。如果要想登记到其中一人的名下,其他共有人(继承人)必须出示书面放弃继承的声明,办理房产证时,除上边提到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继承人身份公证书、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等等。
    +10 2012-02-02 举报
  • bian860 丨Lv 3
    1.交易中心 2.交易需要的材料(下家)产证。税费多
    +10 2012-02-02 举报
  • 快乐男主妇 丨Lv 1
    这样的情况,你们需要承担对方的税费,并以购房的形式交契税买进该房产的,证件和材料都要带齐
    +10 2012-02-02 举报
  • 大强欺负小强 丨Lv 2
    带好证件去交易中心办理
    +10 2012-0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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