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投诉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霸王政策?
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2006年2号《关于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中指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帐户内须保留不低于6个月月应还贷款额的公积金作为保底金额”“支取还贷资金转入贷款帐户,原则上不支取现金”导致的后果1:贷款年限越短,月还贷额越大,用于还贷的公积金就越少,个人负担越重。比如贷5年,月还款2千5,帐户就要被扣1.5万;而贷10年,月还款1千,帐户仅被扣6千。另外,被扣的钱用于什么用途了,恐怕无法查清!导致的后果2:规定公积金每年只能支取一次,但却只能一次转入贷款帐户,这样导致银行的贷款帐户上平时有大量的资金等着扣款,却无法弥补因购房而带来的生活资金紧张状况。试问:贷款的目的就是保证每月的小额还款,减轻生活负担,如果有那么多的闲置资金等着银行扣款,还要贷款干什么呢?请问对于这些侵害百姓权益的土政策,如何进行投诉呢?恳请有识之士指点!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还款
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萌芽文学
发布于2012-01-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