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如何确定?$https://m.fang.com/ask/ask_395707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957072
-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如何确定?
我公司开发的一幢高屋建筑,地下一、二层为停车场;地上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为写字楼;四至十八层为面积小于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十九至二十层为面积144平米以上我公司开发的一幢高屋建筑,地下一、二层为停车场;地上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为写字楼;四至十八层为面积小于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十九至二十层为面积144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以上房屋均对外销售。请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按照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停车场、商铺、写字楼、面积大于144平米的住房合并为非普通住房)两个项目进行清算,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交纳税金?,还是按照普通住房、停车场、商铺写字楼、非普通住房四个项目进行清算,分别计算四个增值额增值率交纳税金? 北京市
更多
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
房屋
举报
提问者:九九公主
发布于2012-04-02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