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以及办理房屋抵押的关系

    07年底和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买的是二手房),但只签了我一个人的名字。之后办理房产证时由于出于对我老婆的尊重,决定出2个本(大小本)。房产证下来后银行委托担保公司进行房屋抵押登记,但在房地局进行登记时工作人员告知贷款合同上只有我的签字而没有我老婆的签字,但房本是“大小本”这个属于资料不齐不能办理。有谁知道这个怎么办?如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在办理房产证时签署的一些资料当时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贷款 房屋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烟火海

    发布于2012-01-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月下霓裳 丨Lv 2
    这个应该不影响啊,虽然出两个房本,但是只是用一个人的名义贷款,这没问题啊,说你却什么资料啊?你问一下房地局?
    +1 2012-01-15 举报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因为你的本就是二个名字。我建议以后有关房产的事,最好两个人都去。这样就不会说什么资料不齐了。这个没有什么费用 的。只是多一个人的签字的。
    +1 2012-01-15 举报
  • mxybill 丨Lv 3
    应该是从新办理,费用可能是你自己承担了
    +1 2012-01-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