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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房要不要?

    甲有一房,出售给乙,但几年了乙不过户,房子升值了,我想要回房子!从道义上讲可能有点。但实实在在的钱呀!!请替我想想办法吧!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风染殇

    发布于200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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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海子无言 丨Lv 3
    这位老兄觉得诚信是不值钱的是吧
    +1 2007-06-03 举报
  • 古灵精怪sun 丨Lv 3
    实实在在的钱?老大你也才给10分?分数多点再来想办法吧……看看我回答过的问题,一分爱问积分一分货,想要好货就多付出吧…..
    +10 2007-06-03 举报
  • 房掌柜 丨Lv 5
    如果是乙方不过户,你要拿出证据证明他的过错,解除合同。如已经签定合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不过户(因为已经几年了),你想解除合同那要付出违约金,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如没有那就法院判了(现在很多这样的按例,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过错,违约金是很高的)
    +1 2007-06-03 举报
  • 轻风之声 丨Lv 4
    你这人是有点不讲信用,但是对方也是不讲信用,该过户时不过,你要回来也有正当的理由,自己不要因为面子损失N多钱,面子有时不值钱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10 2007-06-03 举报
  • 爱房小二 丨Lv 8
    那请问该房出售有什么凭证?若只是书面协议,要看具体时间,如已超过二年那么这份协议基本作废,甲方可以收回房屋,酌情可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若是还在法定的有效期内,那么就要依据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解决.甲方如想要回房屋不是不可能,他可依据协议中商定的违约赔款金额来补偿乙方;若协议中未商定,则可按照乙方已付房款是金额的20%(最高)来补偿乙方.方有可能要回房屋.
    +1 2007-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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