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卖房 > 卖房准备
  • 以卖房为由,赶走承租人,其实是自用。协议签的是4年,签合同时房东爱人在场,而签字是其女代签,协议有效吗

    合同上没有房东爱人的手印。现在房东不要脸,说他爱人不在场,也不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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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213yisheng

    发布于2012-03-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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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不管她是否在场,主要是看你的签的合同是不是又效,如果他女儿是产权人或者有她爸妈的委托,租赁合同有效,这就可以让房东赔偿你
    +1 2012-03-31 举报
  • 张永5910 丨Lv 0
    合同上有违约责任,赔偿一定违约金就可以了
    +1 2012-03-31 举报
  • 尤龙工作室 丨Lv 0
    房产证是上谁的名字?如果是房东的,有房东自己的签字就行了,协议当然有效.即使是卖房,也不能随便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上叫"卖不破租."即使产证上有房东和他爱人两个人的名字,合同也有效.当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他爱人一个人的名字,而他爱人没签字的话,协议可能就无效了.
    +1 2012-03-31 举报
  • 小眼睛女人 丨Lv 3
    是这样的:如果他们三个人全都是产权人!其女儿签字是有一定法律效应的!不过这也不一定能有完全的作用!如果其女儿不是产权人!这样,这份协议完全没有法律效应!
    +1 2012-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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