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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使者
丨Lv 4
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从10月24日起,恢复最高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住房,可凭首套房证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面积小于全市人均面积的,公积金已结清可再贷。 对大多数“刚需”来说,这种调整无疑是个“好消息”,这意味着他们可用更低利息贷更多款,买更大的房子。 政策调整从2011年10月24日执行 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此次南京公积金政策为“恢复性”调整,即由现在执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至2010年2月23日以前执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对目前执行的“不得二次申请公积金”的限制性政策也做了调整,以便“对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职工提供必要支持。”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恢复最高可贷额度。将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40万元/户,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对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职工提供必要支持。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准),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调整从2011年10月24日执行。二次申请公积金有什么政策? 首付不得低于总价60%,利率上浮1.1倍 解答详情: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时,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证明,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执行。 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公积金咋办? 首付不得低于总价60%,利率上浮1.1倍 解答详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平均水平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确定。 能否申请第三次(含)公积金贷款? 不管名下有没有房,均不予办理 解答详情:即使名下无房产,但对第三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