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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214407042 丨Lv 2
    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1、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2、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3、还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这个可行性比较低,按照上述文件中的“合同、协议”规定收费。以上是可以采取的公证,你所说的“确认遗嘱效力”并不属于你的实际情况,是在已经有遗嘱的情况下,确认遗嘱的真实性。收费的几个问题回答:1、立遗嘱人可以在一份遗嘱中确认多个财产的归属,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何收费,一般比办一份遗嘱多一点,比办两份少一点,这个完全要与公证处沟通。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不知道你在大连哪里,我也是大连人,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不知道辽宁和大连的地方政策如何,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如果你在城里,那这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比如西岗区,同时也可以在大连市公证处,如果省公证处在大连有办事处,也可以去。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1 2019-08-26 举报
  • ask4692260714 丨Lv 2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希望能帮你
    +1 2019-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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