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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写明租房押金的租房合同是否能够成立?

    我今天与一个租户签了一个租房协议,我是出租方,对方是租方。租方付了四个月的房租,但我们在合同上没有涉及押金,也没有写明是“付三押一”。那四个月的租金,我也只写了一张收条给对方。但是合同上都有我们的签名和盖章。后来我听说:没有写明租房押金的租房合同是不能够成立,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我就有点担心。不知我签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不然我还得重签。请懂的朋友指教一下!谢谢~! 北京市

    租房 租房合同 房租 押金 举报

    提问者:xwezhuangxc

    发布于2012-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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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_宁菲儿 丨Lv 1
    有法律效益的
    +1 2012-01-27 举报
  • 兰连月 丨Lv 4
    还是又法律效益,只要是当事人签的,盖了章,还开了收条的。
    +1 2012-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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