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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12月我欠了房产公司5万元首付,但是2011年11月份我去还款给算出来2.1万的利息

    2009年12月我欠了房产公司5万元首付,但是2011年11月份我去还款给算出来2.1万的利息,加本金要还7.1万,月息说是3.5,请问这个利息是怎么算的,这个利息属于合法利息吗(国家规定不得高于银行利息的四倍)?我要是每月去还掉一些3000块钱的话是不是会少点利息?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KANGTA1998

    发布于2012-0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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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mianzi2 丨Lv 4
    看你们当时是怎么协商的
    +1 2012-01-31 举报
  • jinshi7 丨Lv 3
    你违约了就要负责任。合同是怎么写的就陪多少钱?
    +1 2012-01-30 举报
  • shinong11 丨Lv 3
    按国家的利率来算的
    +1 2012-01-30 举报
  • 永盛通讯 丨Lv 3
    哈哈,那是违约责任,看看怎么写的。按照那个来吧,没办法咯。
    +1 2012-01-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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