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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屋居住权补偿问题(补充)
我奶奶现在想去住养老院而要放弃房屋的居住权(奶奶是同主人,爸爸是产权人),要求补偿6W元。房产证上我只有我爸爸一个人是产权人,我奶奶是同住人。房屋价值20W。问题: 1、要求补偿合理不? 2、补偿费用合理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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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aisibaoer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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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uliyuan
丨Lv 0
补偿不合理:因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权利人就是谁的,他才可以决定并支配此套房屋的任何权利!要不然还需要房产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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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ngbing
丨Lv 0
合理!费用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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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yang_hui16
丨Lv 2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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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2002
丨Lv 3
如果此房是由公房房改后转产权的同住人就等同于产权人,要求补偿是合理的,但是应按照自己占有份额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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