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请教律师!$https://m.fang.com/ask/ask_394465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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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请教律师!
我是房东,今年春天我出租了一套住宅,当时签订的合同是租到今年9月8号到期,租金也已经收到了9月8号的。现在我遇到了急事想在8月8号收回房子,并且退给他一个月的房租,根据当初签订的协议,我提前30天通知了他(协议上说的是双方无论哪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提前30天告知),但是他不愿意走,以各种理由推脱。我这边急用房,必须让他走!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想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还需要跟对方协商吗?还是仅需要下达通知就可以了?如果8月8号他还没搬走的话,我可以强制收回房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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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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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韵晨曦
丨Lv 2
如果协议上说好的提前30天告知对方,不算违约的话,你退他一个月租金,他必须走人,不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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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卒B站
丨Lv 1
既然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条件说好了那就根据协议来执行了,如果租客不走的话那就和他商量一下,说少收点房租,看租客走不走,如果不走的话那就只能强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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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调de金滨
丨Lv 2
必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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