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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

    出租方承租方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的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租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门面房一间出租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租期一年,自2009年30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租金为年交清。使用期满若不再续租,合同解除。二,租赁期内(1)如果甲方将房屋另做它用需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2)乙方在使用甲方房屋之际,如需再装修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一切费用租赁期满后若不再续租,甲方不负责此项目费用。求助问题:房屋到期我想收回房屋,但协商几次都不成,乙方说我先违约,让我赔乙方装修费。我该怎么办?请求高手回答。急!急!急! 北京市

    续租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wyf062721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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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Faking穷光蛋 丨Lv 3
    诉讼 通过法律手段
    +1 2012-03-31 举报
  • fineyzhang 丨Lv 4
    如果你的租期已经过了不属于违约,除非后期你们又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你就不能收回,如果到期了协商不行就起诉
    +1 2012-03-31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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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平网络 丨Lv 1
    合同期限只是到2010年,除非租住者提供你们后面续签的合同,不然你可以收回你的商铺,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1 2012-03-31 举报
  • 月亮乐园 丨Lv 0
    你现在租期已经过了不属于违约,有权收回你的门面
    +1 2012-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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