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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被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赏金归谁所有?

    我是达县斌郎人,现在我们这里被规划为一个化工园区.我家的房子,土地都被地方**征用了.其中有房子,开垦地,果园,自留地.国家规定5年改一次赔偿标准,可为什么我们这现在还在用达市府发[2000] 233号文件.同时国家规定开垦地要收回,要根据对土地的投入有一定的补偿,可是我们家将屋前后的红石子坡改为二亩多耕地(用了一千多个工作日才改好)确没有赔偿,还有就是果园,国家规定根据产值的多少来确定赔偿标准为何一亩七的果园只有二仟五的青苗补偿费,这还到年产值的四分之一这对我们农民来说太不公平了吧!而自留地的所有补赏金没有拿到一分.这对吗?谁能帮帮我. 北京市

    自留地 房产纠纷 青苗补偿费 耕地 举报

    提问者:jojo88729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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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mituof 丨Lv 0
    国家的补偿标准很高的,建议看看《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10 2012-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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