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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买房时开婚姻情况证明的法律咨询

    我在办结婚证前,用自己和父母的钱交了房子的首付,并且打算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房产合同时,开具了未婚证明。在房产证未办下来前,我们办了结婚证。后来房产商告知我,我的未婚证明不合格,在房管所通不过,要重办。他们说如果已经结婚,那么在签合同时必须写上配偶的名字,不管购房款是谁出,但是可以去办理公证来证明房子只属于个人。在法律上的程序是这样的吗?这个房子可以算我的婚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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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松赞干布

    发布于200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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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现在已经确定了,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来确认婚前财产。
    +1 2007-06-03 举报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是否签字,应该已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估计你的情况可能是太急了,房管局还没备好案,你就登记了!其实个人认为,算不算婚前财产并不重要!因为你那套是贷款房,即使是婚前财产。结婚之后贷款部分(及升值部分)也是归两人所有。至于有限的首付,没有必要伤了感情:)
    +10 2007-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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