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立遗嘱可否公正?如果不能公正,那么单独公正父亲所立遗嘱行吗?
父亲与生母购买一套小产权房(40万),后生母脑淤血、植物人3年后去世,该房在生母在世时购买,分4次结款,交了2次钱后父亲再婚并领证,后两次还款为父亲与继母共同还款(其实还是我父亲还的,但是好像应算夫妻共有财产了),现在父亲欲立遗嘱将房子给我(我有一个姐姐,继母有一个女儿,我姐目前有两套140的商品房,继母女儿有三套140以上的商品房,听说的,没见到),现在我父亲和我准备亲情补偿我姐姐15万元(我和父亲各出一半,按说不应该我出钱的),同时继母同意放弃这套房她那部分的权益,只要求终生居住,不知道这种小产权房子可以公正吗?如果不能公正,那么但只公正我父亲的遗嘱行吗?附:我继母和我姐姐都会同意写一份放弃房子的协议叫我保存,不知道报不保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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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清风明月白云
发布于2012-01-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