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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屁屁
丨Lv 1
1、严格地讲,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你们是在婚前就办了契税完证,交了契税后,即进入办理产证阶段(这个阶段时间应该很短,一般为半个月的时间)。 2、该房产在婚后还处于还贷状况,从这方面来讲,女方也参与了还贷(无论钱是谁出的),所以女方也是有份额的。 3、贷款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该房子是抵押在银行的,购房人尚未取得完全产权,所以该房子的产证暂时不能更名,等贷款还清银行抵押撤销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转让变更(产证更名)。 4、根据以上情况,我建议:等贷款还清后,你俩带上房产证、结婚证直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有些地方是房产局),申请该房产的更名(加入你的名字),如果顺利地话,不收任务大的费用(夫妻间加名字不收费),像你说的只是工本费; 如果交易中心提出该房产是婚前财产,要按转让过户、赠与等收费(一般为该房产契税的50%),你可以这样说:“这套房子是我们一起贷款购买的,因为当时还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购房时的首付、每月的还贷都是我们两人共同出资的,而且婚后还在继续还款,因贷款未清不能加名字,现在贷款还清了,所以现在来办理这个手续”。 5、你第2条中说到的“如果没还完贷款,我和老公能去公证处公证共同所有么?”。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除非你们现在发生“危机”、对你来说才有必要去做该房子共同共有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