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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的二手房交易合同问题

    ,前几天我通过房产中介卖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经签了,准备过几天去过户,对方是向银行按揭了1/3房款的,由于银行按揭手续办理时间比较长,所以我们双方在合同上写明第一次付清2/3房款,然后在两个月内对方的按揭手续办好了再付清余下的1/3房款,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麻烦您咨询一下:第一:合同上固定格式写有如果银行按揭贷款因银行或**原因延迟不属于违约责任,而合同中我们又有约定2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如果贷款超过2个月到位与两个月内付款全款是否矛盾?也就是哪个为优先权的问题。第二:过户时我们还有银行贷款部分款没有收到,或都2个月内未全部付清,从过户角度来看法律上我们的房子已属于对方,这个房屋卖买合同能否保障我们的权益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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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襄 儿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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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仰望sky 丨Lv 4
    合同肯定能保障你的权利呀。2个月这个问题,在合同上要写严谨了,要你到款日为准。像这样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所以我们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要找些体系比较完善的中介公司签订合同。
    +1 2012-01-29 举报
  • 楼市小飘窗 丨Lv 3
    后表明的为准,如果钱拿不到,房子可以追回,这个没有问题。
    +1 2012-0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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