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及宅基地继承?
:情况是这样的:我农村老家有四间房,有前后院(应是宅基地),其中1.5间是我父亲的名字,2.5间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于2000年去世,我奶奶于2003年去世,我爷爷于2005年去世,在我父亲去世期间我奶奶、爷爷均未提出要继承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我父亲的哥哥却提出要继承我爷爷的房屋及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的哥哥它有权继承,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吗,其时效期是多长,在继承法第八条“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对于它的时效期二年,现在已是2008年,且他是知情的,是否可认为期拆讼期已过。还有宅基地可分割吗,根据房屋的大小,前后均分。内容有些繁琐,麻烦您了,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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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btn
发布于2012-01-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