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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我和承租方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07年8月1日至08年7月31日),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规定:承租方半年一付租金,并缴押金,租用期内承租方拖欠房租30天,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同时双方口头预定:交纳租金和押金后领取房屋钥匙。由于承租方直到现在以各种借口没有交纳租金和押金,而且从不和我主动联系,且有欺骗行为,我想现在就解除合同,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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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olm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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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个回答
  • 我爱狗0730 丨Lv 4
    这是可以的,合同是需要有金钱往来才生效的,没有给你押金和租金,可以解除!
    +1 2012-03-30 举报
  • brillantchance 丨Lv 4
    你的问题是,交纳押金和租金后方交钥匙,既然承租方没有交纳租金和押金,你应该不会把钥匙直接给他了吧? 如果没有,合同上你不应该签字,且不产生任何法律效益.你有理由解除!
    +1 2012-03-30 举报
  • 电子与生活 丨Lv 2
    是可以解约的
    +1 2012-03-30 举报
  • 在老地方等你! 丨Lv 1
    当然可以的,怎么还是07年的事啊??应该早过了吧,如果现在承租方还在居住,建议早点解除,至少租金要涨好多的
    +1 2012-03-30 举报
  • 妈妈叫小新 丨Lv 4
    没问题可以的 根据合同来
    +1 2012-03-30 举报
  • arting456 丨Lv 4
    可以解除合同的,不过就怕你碰到的是刁民,手段强硬点,一次性把他赶走。
    +1 2012-03-30 举报
  • angegaleee 丨Lv 2
    可以的,根据合同来。
    +1 2012-03-30 举报
  • 连划带拽 丨Lv 2
    可以没有问题的啊
    +1 2012-03-30 举报
  • 老尼姑2011 丨Lv 3
    直接接触就可以
    +1 2012-03-30 举报
  • 孙晓彤 丨Lv 4
    先打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对方,只要超过合同规定的30天,就可以解除合同。
    +1 2012-03-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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