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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过户给A,但未付房款,实由A代销售后付款,如何在双方协议上规避风险

    1、因房子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产权和居住权纠纷,而A(某人)在当地有一定的人脉和实力,由其出面可摆平很多事。2、故房子所有人B想将房子先过户给A,但不用先付房款,待房子卖出后支付给原房子所有人B,因A资金有限,暂时没办法支付,而B卖给A的价又很低,A也想从中牟利3、按上述所讲,本人先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待各位仁兄指点:为防风险,过户给A夫妇俩,由B与A夫妇俩再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指明—— 房子虽已过户给A,但如果A夫妇俩未在2年内将房款给B,房子的产权在2年后无条件归还给B,同时A须积极协助B办理过户手续。。。。余下的请各位大侠出手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北京市

    居住权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彭就

    发布于2012-0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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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monstersmile 丨Lv 1
    你先让他帮忙卖就是了,不用先过户给他,给他签个协议,卖不了房子还是你的,如果你过户给他,他卖不了不给你过户怎么办
    +1 2012-02-14 举报
  • 兔子电脑 丨Lv 0
    绝对是有很大的风险。款清结款。
    +1 2012-0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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