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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现金补偿后的优惠售房过户问题
我是在重庆,前段时间老房子拆迁后我选择了现金补偿,目前赔偿款都已到账,最近有人告诉我像我这样是现金补偿的可以有优惠买指定一处的楼盘(该楼盘不同于当时赔偿房屋的楼盘),对方想我转让现在优惠购房的资格,给我一些转让费,说是只需要办理转让的资格公证和到时候办理房产证的委托公证2种公证即可,以后办理房产证都不需要我们出面,因为现在房子还在修,2年后才交房,我就是不清楚像这种操作模式是否是合法的,公证有效吗?对于我来说会承担风险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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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网落雨点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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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在千里1
丨Lv 0
然会有风险、、、这种转让是不合法的、、而且会占用你购房的指标、、、因为你如果要买其他房子的话是会减免契税的、、如果这次你帮别人买了房、、也就用完了你的指标、、下次你自己购房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优惠了、、、、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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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can
丨Lv 4
当然会有风险、、、这种转让是不合法的、、而且会占用你购房的指标、、、因为你如果要买其他房子的话是会减免契税的、、如果这次你帮别人买了房、、也就用完了你的指标、、下次你自己购房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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