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没有说明毁约后果,能毁约吗?
2009年卖了一套房子,然后双方签定合同,总共28W的房款,然后先付了20W,剩余8W双方约定,等房产证办出来了再付,房产证由我们负责办理。但问题是现在房产证无法办理了,然后对方还欠着8W,现在他以房产证没有办出来为由,不付款。如果房产证办不出来,这8W就要不回了吗?另外,2009年卖的房子是28W,现在已经涨到了40多W了。我们并不是看房子涨了这么多想毁约,而是他不付余款,房子涨了这么多,他赚得够多了,还欠着8W块钱。合同没有毁约后果,我想问下,可以毁约吗?并不是想真毁,毕竟信用还是要讲的,我是想问下能不能毁?有什么后果?然后以此要回剩余的房款。另外说明一下房产证,我们这里的是乡镇,房产证不是很看重,当初是一块临街的土地,整块地都有土地证,然后现在这块土地改建成了8套两层的房子,现在是需要为每套房子办房产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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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tj51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