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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是2008年4月11日与出租方签定的租赁房屋合同,5月份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我主同意交这两种税

    网上说这两种税是从租赁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而且是分月交的,我不明白,出租方当月己收到租金,为什么从次月交呢?当地的地税部门告诉我租来的房子搞经营不能分月交这两种税,必须一次**一年的才行,我越来越迷糊了,请各位高人指点啊,在这里万分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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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松江松花蛋

    发布于2012-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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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chay888 丨Lv 3
    应该是房屋租赁税和营业税,这两种税是根据合同时间算起的!具体可以咨询一下税务部门!
    +1 2012-03-26 举报
  • 自毁人生 丨Lv 0
    是房屋租赁税,跟营业税吧! 是的这两个税是根据合同时间走的。
    +1 2012-03-26 举报
  • 听筝品韵 丨Lv 0
    一次**清
    +1 2012-03-26 举报
  • 青青草尖 丨Lv 0
    你要问问税务部门
    +1 2012-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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