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去年我和女朋友共同按揭了一套房子,登记的是我们俩的名字,和银行的借款合同是她签订的,现在由于性格不和,分手了,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所有,我补钱给她。我咨询过银行,由于是按揭房,不能变更借款合同,必须等还完贷款后才行,房管局也不能变更房屋产权。那么我必须要等按揭款全部还完后才能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果我还完贷款了,她拒不按照协议配合我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我想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我胜诉吗?如果我胜诉了,判决也生效了,她还是不配合我办理登记,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要求房管局变更登记,而不需要她亲自出面了?如果她拒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注:房子是重庆的,建筑面积55.75平米,总价26万多。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管理局
按揭贷款
房价
房屋登记
举报
提问者:liuyue0101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