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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因为当时有原因.让别人买了.现在房子已转成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没有过

    我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因为当时有原因.让别人买了.现在房子已转成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没有过户.我现在想收回.同意把他买房的钱归还给他.怎么办?如果法院判给我.我应该给他当时买房的钱.还是要补充差价? 北京市

    购房 福利房 商品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qingsongprince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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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燕飞过 丨Lv 0
    如双方有完整的购房手续,买卖行为成立且已经生效,法院不会给你的,如对方同意给你,你也得要赔偿差价损失。
    +10 2012-03-21 举报
  • 仰慕孔子 丨Lv 5
    肯定要补偿他差价的!
    +10 2012-03-21 举报
  • 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按当时的合同走,还有就是你要补偿他现在的差价,不要钱呢
    +10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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