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出租合同纠纷。$https://m.fang.com/ask/ask_391119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911193
-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由A B C 三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现因 C走了, 留下AB二人。请问 A有权利自己一个人提出退房吗? 房屋合同上签的是三个人的名字,一个走了。剩下两个人。现在是不是A 和B 都有一半权利 还是应该怎么说?还是说 合同在谁手上就谁有权利? 北京市
更多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屋
退房
举报
提问者:曹燕生了
发布于2012-03-02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
-
余荣清
经纪人
杭州不是很清楚..
-
-
-
难念九月
丨Lv 1
签了字的人都是要到场的,谁提出退出,和房东协商!只剩两个人的话,正常来说权力是一人一半的处分权,并不是说合同在谁手里谁就有权利!个人见解
-
-
-
同性同行
丨Lv 4
按照合同,谁签的谁负责。
-
-
-
郑凯丽
丨Lv 4
签字就要付一部分责任,不管是3个人签字还是4个人签字
-
-
-
达芬奇0708
丨Lv 2
合同上谁签的名字就要谁负责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