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2年在婚,丈夫代有一子落户到本村,大队要求带来一子交落戶基金十六万元,这个要求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3908808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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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婚,丈夫代有一子落户到本村,大队要求带来一子交落戶基金十六万元,这个要求合理吗
您好,本人女2009年丧偶,2012年在婚,丈夫代有一子落户到本村,享受和村民一样的代预,至2018年12月,大队要求带来一子交落戶基金十六万元,否则不享受村民代预,这个要求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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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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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379006427
发布于2019-07-1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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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018414868
丨Lv 1
这个没有合理与不合理的事情,你不愿意就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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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10619728
丨Lv 2
你好,政策性问题请咨询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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