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费问题
我已与卖方、中介签定三方居间协议,由于当时自己的失误未将中介费单独拿出来谈,协议上写的是中介费买卖双方各2%,均由买方支付,也就是我要支付4%,成交价为29万,中介费共11600元。现在由于原房产证还未办理,我们到开发商那里办了更名手续,房款我已付清,中介费我只交了一半,也就是5800元。因为我在物价局咨询过了,物价局给我的回答是双方总共2%,这个**文件是几年前颁发的,但现还是有效的;所以我只愿按这个标准支付中介费,双方争执不下。中介那边说4%是他们那个行业协会定的价格,但是我肯定不愿意按这个标准来支付,我坚持按物价局说的标准。由于之前签了居间协议,现在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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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白衣灼灼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