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房子和公积金问题

    男方家里有套只有居住权的房产A无贷款、然后今年4、5月份卖掉家里以前的另外一套小房子B,首付付了80万左右买了套总价约260万房子C。说好婚后使用撤销合同的方式再把女方名字加上,男女双方5月底领证,目前还没加名字,说10月份再加。女方和父母名下有套上海市区房D已无贷款,然后自己名下有套昆山市的房子E,因为是上学的时候买的所以用的商业贷款,但还没还完。目前男方父母付了前面说的那套房子C首付,男方说婚后要用女方的公积金和自己的公积金共60万并且再借一部分商代共同还这部分。女方父母曾经说要资助50万一起买C这套房,但男方坚持要用这部分钱装修,或者男方的意思是让女方家长只出装修。我想问的是:正常法律手续允许撤销合同后然后再重新签合同吗?此时我知道开发商是同意的因为男方搞定开发商的关系了。另外女方的公积金可以用来还贷款吗?有没有需要多缴纳的费用?利率会不会增加?如果这样重新签的合同男女双方C房产还是各占一半吗?还是男方2/3,女方1/3?按照新婚姻法应该怎么解释,双方应该注意些什么?女方应注意些什么呢?谢谢各位回答如果没有人知道的话可否推荐一个比较可靠可以咨询这些问题的律师或者相关机构? 北京市

    居住权 房价 贷款 房产证加名 举报

    提问者:月跳跳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