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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屋补偿协议问题。

    乙方为个人合伙企业,与甲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2009年5月之前动工修建补偿甲方的拆迁房,不然就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但是2009年5月之前乙方没有动工修建,2009年8月**征用甲方的房屋、土地。乙方就不可能再修建赔偿甲方的拆迁房。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有法律依据吗? 北京市

    违约金 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房屋

    提问者:黎小裕

    发布于2012-0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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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jinshi7 丨Lv 3
    一切按协议办理就好了
    +10 2012-02-11 北京市
  • cunzhe6 丨Lv 3
    XX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四:拆迁户的安置:(二)相关政策 3.按照“在这种问题上 你想找合同的漏洞基本是没可能的
    +10 2012-02-10 北京市
  • yanjiu5 丨Lv 2
    签订的补偿协议就是法律依据的!
    +10 2012-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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