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夫妻一方已经享受过住房补贴,并已扣除,另一方并没有买房,也没有享受住房补贴,也要再次扣除吗?$https://m.fang.com/ask/ask_39023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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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已经享受过住房补贴,并已扣除,另一方并没有买房,也没有享受住房补贴,也要再次扣除吗?
住房补贴发放时,夫妻一方曾购房,并该方已扣除房改时享受的优惠购房面积部分。现在,另一方发放住房补贴时,又要求把之前一方已扣除的优惠购房部分再次扣除。也就是说,一方买房双方都要在住房补贴中扣除只有一方享受过的住房补贴。这样是合法的吗?可以具体说下这种情况时的处理方法吗?答案满意会再追加30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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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风哥存档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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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yihenxuan
丨Lv 4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带上首次扣款的凭据或证明,谁经办先找谁,请他拿出文件或政策依据来——再找发文单位或制定政策部门的领导——向信访局和新闻媒体反映。当然,最好你自己也找找当地对你有利的政策和文件,那跟他们理论起来更有理有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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