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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咨询您关于房产方面的问题

    我家2002年拆迁拿的安置房(拆迁的时候就父母跟我一共三个人),我于2008年结婚,房产证估计到2012年办下来,目前登记的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吗(老婆有份额吗) 另外问下我跟老婆2008年结婚,2011年8月买了套133平方的房子(期房,钱大部分是老婆出的(家里开销、结婚债务都是我还得,所以我基本当时买时没什么现金),公积金贷款也是她的工资里扣,装修的钱是我出的,11年12月拿房),房产证老婆一人的名字,这房子算共有财产吗,按新婚姻法老婆能一个人卖了房子,假如她偷偷卖了,我能分一半钱吗(分割财产双方都无大过错的前提下),我名下还有套拆迁安置房,我记得按以前婚姻法的解释,安置房不算拥有的正式房子(第一套的概念),那假如离婚,那卖掉的133平方的这套如果通过法院能取消交易吗(购买方非恶意购买前提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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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圆圆小姐2010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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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lnwxj88888 丨Lv 0
    第一套是夫妻共有财产,第二套也133平米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您老婆首付的部分算她的,其他共有,她可以一个人卖掉,只要她同意并签字,您无权取消,但能分到部分财产
    +1 2012-02-17 举报
  • 广州小白菜 丨Lv 2
    可以分一半的 你考虑得太多了 现实社会也很无奈啊
    +1 2012-02-17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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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色笑话 丨Lv 1
    应该是不能取消的吧
    +1 2012-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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