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本人使用权房,婚后购得产权,是否要进行分割?(购房款由本人公积金全额支付)

    婚前由本人和父母三人承租,婚后购得产权也是我们三人名字在房产证上。 北京市

    购房 房产 公积金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wsxukuang

    发布于2012-02-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现代现义 丨Lv 3
    就按当时谁出的钱多 谁占有的成分就多一些
    +1 2012-02-05 举报
  • 流口水的糖 丨Lv 2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2012-02-05 举报
  • 肯师傅在线 丨Lv 0
    参考最新婚姻法!
    +1 2012-02-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