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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我07年购买住房一套,位于顶楼。上面有一天台(房产证上没有说天台属于我),除了物业外,就我有钥匙。也就是说实际上,天台由我使用。最近,楼顶漏水。请问,维修应该由谁负责?维修费用又如何支付?向物业反应过,他们的说法是楼顶是我在使用,必须由我自己负责。如果要动用维修基金的话,要得到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才行。但是漏水的是我家,别人怎么可能同意动用维修基金呢?我想请问有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每个月都有交维修基金,楼顶漏水了,还不能用维修基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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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ghvc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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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iuyue94535 丨Lv 3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1 2012-03-01 举报
  • liuyue01000 丨Lv 4
    维修基金是买一手房时一次**付的。是当地房管局代管。你可以云申请维修基金,要公示在你幢大楼,并要超过60%的业主同意才能用。
    +1 2012-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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