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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lgahrrt 丨Lv 4
    你好,根据深圳最新的公积金细则,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
    +1 2019-07-06 举报
  • cuipengzr85 丨Lv 4
    按照你的描述,你应该是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打算到东莞购房。那么,你既无法申请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因为贷款只能用于购买本市住房,而且好像目前深圳尚未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也无法申请东莞的公积金贷款(因为你不在东莞缴存公积金,虽然有珠三角八市互贷政策,但这八市不包括深圳)。所以估计你只能通过商业贷款或其他方式在东莞购房,届时去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1 2019-07-06 举报
  • ask4780203100 丨Lv 2
    深圳启动的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用途广、易提取,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形下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论是退休,还是离开深圳,都可以一次性地将公积金提取带走。国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调入深圳工作且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将其在其他城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在深圳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执行深圳的相关缴存标准,并享受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所有政策。
    +1 2019-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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