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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的房子约定的家私都被搬走了,找谁负责(来自杭州留下小区)

    今年02月买了套二手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家私清单注明留下哪些家私。合同约定银行放款后交楼,我还给了业主四天搬东西,6月17日银行放款,22日去收楼,收房的那天业主说有事不来,让居间方代交。 收房时,家私清单上约定的东西被搬没,空调还被换成旧的(当时清单上写了三台,业主说她已经履约给三台)。我第一次买房,当时签订时间在晚上23点左右时间较晚,我们秉承着互相信任的原则,也没去她家里看,通过视频和照片协商家私的问题。居间方也没要求去现场清点。 现在业主摆明态度,空调就三台,已经履行约定,家私一共陪4000元(中介那押金两千,业主额外再给两千),所有问题一笔勾销。这件事请真不是缺那两千元的事,太欺负人了,我老婆怀孕两个多月,知道后情绪都激动的哭了。 现在对方不出面,当时我老婆状态不好,我说了严重的话,对方说面谈会影响她人身安全,我说可以请警察或记者一起协商,又没下文,咨询过律师,起诉周期比较长,流程各方面也比较麻烦,我们刚买房,房款有些都是刷的卡,小老百姓折腾不起呀。 咨询下各位哥哥姐姐,应该怎么合理的处理这个事,是不是中介要对这件事负起责任。

    空调 购房 业主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passport177108283

    发布于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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