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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开庭时其他子女签订放弃房产,过户给小儿子,还是共有,请问一下这样情况下,有没有权利共享房产

    法院开庭时其他子女签订放弃房产,过户给小儿子,当时法院问是一个人所有还是共有,老小说一个人所有,请问一下这样情况下,老小爱人有没有权利共享房产 北京市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2708300911

    发布于2019-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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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573959460 丨Lv 1
    如果老人没有明确表明房子给儿子个人,一般是夫妻所有。
    +1 2019-06-25 举报
  • ask7310038115 丨Lv 1
    若是赠与个人的,其爱人不能主张权利的。
    +1 2019-06-25 举报
  • ask8924725816 丨Lv 2
    您好,婚后所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
    +1 2019-06-25 举报
  • ask7984835444 丨Lv 2
    只有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1 2019-06-25 举报
  • 囧囧虾 丨Lv 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有权利的。
    +1 2019-06-25 举报
  • ask1500897035 丨Lv 0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 2019-06-25 举报
  • ask4808859035 丨Lv 1
    按照具体产权情况确定
    +1 2019-06-25 举报
  • abo7462 丨Lv 4
    您好,请您具体描述一下您的情况
    +1 2019-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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