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八月份土地确权时,土地确权完成了!对方反悔要回去,我想这不用牵涉到协议(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05年时我们买对方一块土地基建房,就给了我们七分多种菜地,我们一直种了十多年,等于归我们所有!今天八月份土地确权时,村里的干部和量土地的工作人员,还有我本人,还有给我们土的人都在场,并且给我们指界那些是属于我们的,没有异意!每家都在村里去签了字,土地确权完成了!就应该属法律保护!证大家都没发下来!九月份修路,我的那块地正好要征收,对方反悔要回去,并去村里造假一份当时签的协议为长期使用为由要回去!我想这不用牵涉到协议,签字确权就应该属法律保护了!所以村里不敢把征收钱发给我们,我觉得是不做为!没有理由!由于这块土要征收,这个证就不用发了,村里领导还说让我们商量,还是可能以改!我觉得没理,不是藐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吗?希望专家帮我支招,我的想法是否对,,请给我指点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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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058484300
发布于2019-06-12 北京市